轉知「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第六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於112年12月4日院授人組字第1122002162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公告 2023-12-07 · 劉山煦 · 人事、主計 · 點閱數:205
| 桃園市政府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藍怡雯 電話:(03)3322101#7315 電子信箱:10040758@mail.ty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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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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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6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企字第112034066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 (376736800A_1120340666_ATTACH1.pdf、376736800A_1120340666_ATTACH2.pdf、376736800A_1120340666_ATTACH3.odt、376736800A_1120340666_ATTACH4.pdf、376736800A_1120340666_ATTACH5.pdf) |
| 主旨: | 轉知「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第六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於112年12月4日院授人組字第1122002162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
| 說明: | 依行政院112年12月4日院授人組字第1122002162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