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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石彩萍 - 輔導室 | 2020-09-02 | 點閱數: 258

一、依據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13日桃教特字第1090017475號函辦理。
二、研習主題:從特殊生的管教談教室因應措施與法律界限
三、講師:吉靜如主任調保官
四、參加對象:本市各高國中小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
五、研習時間:109年8月28日(五)上午9時起至中午12時止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
六、研習地點:桃園市立龜山國民中學。
七、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27日中午12:00止。
九、請 准予參加研習教師以公(差)假登記參加。
十、本案聯絡人:彭震組長,電話:(03)3205681 #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