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9年度國民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
金融基礎教育行動方案成果徵選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26254號函。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17日桃教小字第1090022611號。
貳、目的
一、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實施後,學校教師須採用更多元之教學策略,鼓勵教師研發金融基礎教育示例,精進教學品質。
二、藉由教案徵選,厚植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能力。
三、鼓勵國小教師了解金融基礎教育內涵與實務工作,培養學生主動積極的學習態度,進而激發學生之學習動機與興趣。
四、鼓勵教師運用金管會之金融基礎教育教材及歷年得獎教案,融入自身多 元創新教學課程,以落實學生在地化學習。
五、藉分享金融基礎教育教學之精進歷程、創新教學內容,及所產生之教學 影響力及教學成果,作為其他教師教學規劃之參考。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金管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輔導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溪海國小
五、協辦單位:桃國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社會學習領域輔導小組
肆、實施方式
一、參加對象
全市國小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但不含實習教師)可採教學團隊協同合作方式進行,。前項教學團隊,指學校聘任之正式合格教師、長期代理教師及實習教師,至多三人所組成之團體(其中至少一人須為正式合格教師)。(曾於金融基礎教育行動方案徵選得獎者,可將得獎方案重新彙整參加;未曾參與前述徵選及未得獎者,則將實際教學活動彙整參加)。
二、行動成果內容應包含基本資料、教學資料、教學省思與建議三部分,以下分述之:
(一)基本資料:作者簡介、教學學校、教學時間(至少 2 學期,教學年度可不連續)、教學對象、參與教師及任教領域/科目。
(二)教學資料:
1.教學設計說明:說明不同教學年度之教學設計理念、教學策略、教案編纂所運用或參考金融基礎教育相關之教學資源(教材、教具、影片、歷年徵選獲獎教案) (各教案活動至少列舉一項,參考之內容請詳列於附件)、學習評量、學生學習成效資料
2.自製教學教具或教材:運用金融基礎教育之概念,自行設計相關之教學活動使用之教具或教材。(以附件資料提供相關照片或影音資料)
3.具體說明不同教學年度於教學設計、評量設計之差異處及調整的原因。
4.參與金融基礎教育教學相關之教師專業活動、社群共備、其他教學資源連結等資料
(三)教學省思與建議:
1.說明教學前、中、後,教師對於學生需求、學生學習成效的教學省思與修正建議。
2.說明教學前、中、後,接觸或實施金融基礎教育相關活動後對教師自身、學生、其他教師或學校所產生之影響或改變。(至少擇一對象之改變進行說明)
(四)其他足以輔助說明教師推動金融基礎教育之成果資料。
三、徵選期限
(一)即日起至109年10月28日前寄(送)件,將參賽作品寄至:337304 桃園市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420號 溪海國小 學務處呂主任收,聯絡電話為(03)3862174分機310學務處呂主任,逾期將不列入審查之中,以郵戳為憑。
(二)109年10月30日進行教案評選。
四、送件方式與注意事項
1. 附件一:行動成果徵選報名表
2. 附件二:智慧財產授權同意書
4. 行動成果資料,相關內容如附件三(教學活動所使用之相關教材文件檔或簡報檔、學習單等書面資料,應遵守著作權法暨相關法令之規定,如有違反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並得追回相關獎勵。)
5. 書面審查資料乙式 3 份及資料光碟 1 份。請於信封註明:「109 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成果徵選」。「行動成果資料」請提供 PDF 檔。
伍、評選小組及標準
一、評審小組:
(一)參賽作品由國教輔導團團員進行初審。
(二)初審入選之作品由具課程與教學專長之學者專家進行複審。
二、行動方案評選標準如下:
項 次 |
評審項目 |
說明 |
佔 比 |
1 |
教學內容 之創新與 精進歷程 |
(1)課程實施能符合學習者生活經驗、學習能力,強化學生知能整合與生活應用之能力,提升學 生金融素養為導向。 (2)教師根據教學反思持續調整教學策略且能有 效引導學習者對議題發展的理解。 (3)能展現教學計畫、實踐、反省與改進的循環歷 程,同時發揮創新精神。 |
40% |
2 |
金融基礎 教育教學 或推廣經 驗 |
(1)教學設計及內容參考並適當運用金融基礎教育相關之教學資源(教材、教具、影片、歷年徵 選獲獎教案)。 (2)能運用金融基礎教育之概念,自行設計相關之 教學活動使用之教具或教材。 |
20% |
3 |
教學資源之連結或共備 |
(1)專業連結:進行教師同儕之研討,促進彼此的專業發展。 (2)分享性:以社群、共同備課等不同形式進行或 促進教師同儕分享。 |
20% |
4 |
教學成效及影響力 |
(1)教學內容具擴展及延伸加以運用的可行性。 (2)能解決教師教學和學生的學習問題,增進學習 成效。 (3)實施金融基礎教育教學對教師、學生、其他教 師等所造成的影響或改變。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