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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石彩萍 - 輔導室 | 2020-10-30 | 點閱數: 304

一、依據中埔國小(本市特殊教育輔導團)109年9月30日埔小特字第1090006369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對象:本市特殊教育輔導團團員及普通班教師。
(二)課程日期及時間:本案工作坊共規劃8場次,各場次於下午1時20分至4時辦理,如課程表。
(三)辦理地點:中埔國民小學
(四)報名方式:請於各場次一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點選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點選(桃園市)-學年(109學年)-登錄單位(中埔國小)報名。
三、本案參與人員請學校於研習活動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倘活動期間適逢例假日,得於活動結束1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影響校務、教學原則下擇日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