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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石彩萍 - 輔導室 | 2020-11-24 | 點閱數: 305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40850號函辦理。
二、 本案本局109年10月19日桃教學字第1090095656號函計達在案,行政院為鼓勵各界充分發揮創意,創作符合本案活動目的之微電影作品,爰本案徵件期程延長至110年1月10日(詳情請見活動簡章),鼓勵貴校踴躍參與。
三、 檢附最新活動簡章、活動海報及延期圖卡電子檔各1份,相關資訊亦可至活動官網(https://www.lightupeyes.com/)及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https://reurl.cc/7oW2z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