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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娟 - 教務處 | 2020-11-27 | 點閱數: 286
一、 依109年10月22日桃教小字第1090095641號辦理。
二、 本案課程以108藝術領綱轉化之實務工作坊為運作方式,訂於110年2月21日(四)、2月22日(五)假莊敬國小辦理。課程內容分為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三組進行,每組限30人,參加研習者只能擇其中一組研習,不可中途換組別。
三、 本案參與教師(1)各校藝術領域擔任藝術課程之非專長教師(2)各校藝術領域有興趣之教師。請至慈文國小研習系統報名,報名時請留意組別,報名後請務必出席,避免影響他人權益,課程序號如下。
(一) 音樂教學:E00017-201100004
(二) 視覺藝術:E00017-201100002
(三) 表演藝術:E00017-2011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