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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娟 - 教務處 | 2021-03-04 | 點閱數: 194

主旨:  有關新街國小辦理本市「語文競賽—閩南語字音字形推廣研習營」 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0年1月29日桃教終字第1100007811號函續辦。  

二、  旨案為推廣閩南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推廣研習營相關事項如下:  

(一)  辦理期程:110年3月6日至5月29日,每週星期六上午09:00~12:00(共12次研習,詳細時間請參考課程規畫表列時間)。  

(二)  參加對象:總計60人(依報名先後為序,額滿為止)  

1、  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 。  

2、  中小學學校教師。  

3、  高中、國中、國小學生。  

(三)  研習地點:新街國小信義樓社會教室(2)、(3)。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3月5日止(依寄件先後時間,額滿為止)。  

(五)  報名方式:  

1、  教師及支援教師,請逕上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  

2、  學生組請將填妥報名表以電郵寄至a314@cyes.tyc.edu.tw 。  

3、  報名後,請加范䕒云老師的LINE:toto1050726,將成立研習群組,以便連繫。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新街國小范䕒云老師,手機0981065012。  

(六)  參加本推廣研習營之學員、帶隊教師(指導教師)、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