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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娟 - 教務處 | 2021-03-17 | 點閱數: 95
主旨: 轉知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中小學在職教師暨行政人員美感素養提升計畫-藝遊未境:校園藝術祭」徵選活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5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29525號函辦理。
二、 「中小學在職教師暨行政人員美感素養提升計畫-藝遊未境:校園藝術祭」徵選簡章內容如下:
(一) 計畫宗旨:透過「校園藝術祭」的發想,以教師人才培育為宗旨,以學校為拓展核心,並擴及校園周邊環境的合作,連結美感教學、藝術活動、社區社群合作三大面向。
(二) 徵選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國中、國小(含實驗學校)。
(三) 補助原則:
1、 每案教育部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20萬元(經常門)。
2、 本局依據「教育部補助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依財力級次配合自籌款。
(四) 徵選方式:以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口頭簡報)兩階段徵選,初審通過之案件將由該校承辦人聯繫複審時間。
(五) 辦理時程:
1、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星期五)止。
2、 審查時間:110年5月1日(星期六)至110年5月31日(星期一)。
3、 錄選公告:110年6月1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