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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劉秀琴 - 學務處 | 2021-05-04 | 點閱數: 129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4月26日環署廢字第1101051602號函辦理。
二、 本案將核發全程參與者活動進修研習時數及環境教育學習時數6小時。
三、 活動內容詳如附件簡章,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人禾環境倫理發展基金會陳科文,諮詢電話:03-9221613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