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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劉秀琴 - 學務處 | 2021-08-23 | 點閱數: 150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10599號函辦理。
二、 參加對象:
(一) 本市環境教育輔導團成員。
(二) 各校有興趣參與之教師。
三、 工作坊訂於110年9月7日(星期二)、9月8日(星期三)兩日上午時段,採線上會議方式辦理,相關內容及報名方式請參閱附件資訊。
四、 全程參與者核發環境教育時數(含展延)共計5小時,本案參與人員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五、 倘有疑問,請洽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李亭蓉專員,電話:07-3504455,電子信箱:taiwangee@gmail.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