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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馥霞 - 教務處 | 2021-10-18 | 點閱數: 237

主旨: 檢送「110學年度基隆市立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招生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基隆市政府110年10月5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100247647A號函(隨函檢附)辦理。

二、 本案申請時間及對象:

(一) 第一次期中招生:110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年級至9年級學生。

(二) 第二次期中招生:111年1月2日至1月15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年級至8年級學生。

(三) 請將相關資料備齊並逕寄至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三、 招生資格: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基隆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

四、 如有疑義,請洽基隆市慈輝班連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20或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