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陳寗 電話:03-3322101分機7581 電子信箱:1004546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月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1110001372號 |
速別: | 最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說明會111年1月15日辦理地點更正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局111年1月4日桃教特字第1110000760號函計達。 |
二、 | 本局前函知本市辦理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說明會,惟111年1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0時30分辦理地點誤植,特此更正為「建國國中、內壢國中、平鎮國中、龍潭國中、東興國中、南崁國中及大成國中等7校」,餘請悉依前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 |
副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