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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石彩萍 - 輔導室 | 2022-01-06 | 點閱數: 15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陳寗
電話:03-3322101分機7581
電子信箱:1004546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5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10001372號
速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說明會111年1月15日辦理地點更正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本局111年1月4日桃教特字第1110000760號函計達。
二、 本局前函知本市辦理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說明會,惟111年1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0時30分辦理地點誤植,特此更正為「建國國中、內壢國中、平鎮國中、龍潭國中、東興國中、南崁國中及大成國中等7校」,餘請悉依前函辦理。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
副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含完全中學國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