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助理員 邱淑瑜 電話:(03)3322101#7522 電子信箱:10012858@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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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9月2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2009430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20094306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094306_ATTACH2.doc、376735100E_1120094306_ATTACH3.xls、376735100E_1120094306_ATTACH4.doc) |
函轉澎湖縣政府112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及申請書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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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 | 依據澎湖縣政府112年9月15日府教國字第11209202801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澎湖縣政府承辦人:洪雅慈,電話:06-9274400 分機282。 |
三、 | 相關書表格式請逕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http://www.phc.edu.tw最新消息公告項下(112.9.15公告)下戴相關資料,申請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影印使用。 |
正本: | 本市各大專院校、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國民小學籌備處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