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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朱金坤 - 總務處 | 2025-05-27 | 點閱數: 70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案

、標租公告:即日起至11463日(二)

二、領標期限:即日起至1146月3日(二)12:00

三、領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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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標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 1146月3日(二)12:00,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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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逕至以下網址下載檔案:本校首頁「最新消息」https://www.gyps.tyc.edu.tw/

四、投標文件收件地點及截止期限:1146月3日(二)1700前,以掛號郵遞(為憑)或專人送達本校(桃園市龍潭區高原路568號)總務處。

五、開標作業:
(一)開標時間:11464日(三)1000
(二)開標及評審地點:本校校長室。

六、投標資格:

  (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可檢附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其中一項。

  (二) 投標廠商(含母公司及其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司)現於國內或國外持有且已完工併聯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實績,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併聯、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影本、系統契約簽約頁面影本或設備登記、電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其所載之設置容量實績累計應達2000峰瓩(kWp)以上。

七、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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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租案押標金為新台幣1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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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租案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1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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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之繳納日期及方式:請詳招標文件。

八、決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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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租案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辦理評審,評定優勝廠商方式採序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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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租案倘僅有一家投標,其所投標內容符合投標文件規定者,亦得開標、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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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結果經本校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方生效, 依優勝序位於完成議價後決標。

九、 租賃標的房舍之現況應由投標人於投標前自行赴現場勘察,瞭解現有房舍現況,並應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書草案及相關附件。投標、開標或得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抗辯。凡參與投標者,均視已對現況及招標各項文件規定與內容確實瞭解,並同意遵守。等標期內上班日請務必先與學校聯繫並約定勘查時間,報到後進行勘察房舍(勘驗時間周一、二、三、四上午9點至12點)

十、 開標前如因情況變動,標租機關得隨時變更公告內容或停止標租,由主持人當場宣布,投標人不得異議。

十一、 本公告未刊登事項,依投標須知及租賃契約書規定辦理。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及租賃契約書。

十二、有意標租者,請逕行下載招標文件,如招標文件有疑義,出租學校擁有最終解釋權本案聯絡人:總務處朱主任03-471700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