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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吳敏惠 - 輔導室 | 2025-11-17 | 點閱數: 30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十五條辦理。 二、 研習日期: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13時至16時。 三、 研習地點:線上研習,錄取後會寄信通知。 四、 研習主題:特教生的情緒行為輔導實務分享。 五、 研習講師:胡秉鈞心理師。 六、 研習對象:本市教職人員、特教助理員及對此主題有興趣 之家長,本校教職員工優先錄取,最多報名人數100名。 七、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至全 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 )- 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 (114)學期(上)-點選「登錄單位-楊明國小」報名。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