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中華民國109年3月24日府人力字第1090051102號函 主旨: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