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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主計 | 2020-03-30 | 點閱數: 34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9年3月25日桃教人字第1090025061號 函
主旨:各校(園)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
使學校(園所)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另本市各私立學校請比照旨揭規定辦理,私立幼兒園請至
本市教育局最新消息下載(https://www.tyc.edu.tw/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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