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109年4月27日府人考字第1090101113號 函 主旨:為因應109年防汛期來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1 份,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4月23日總處培字第109003162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