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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主計 | 2020-05-14 | 點閱數: 37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9年5月11日桃教人字第1090038564號函
主旨:轉知教育部書函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條規範應計入每月退休所得之社會保險年金計算方式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4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049876號書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範例說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