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中華民國109年5月8日桃人考字第1090002536號 函
主旨:轉知銓敘部109年5月5日部法一字第10949292981號令暨其附表影本及「銓敘部就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解釋停止適用一覽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9年5月5日部法一字第109492929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二、銓敘部重行檢討「銓敘法規釋例彙編」(106年12月版)所
收錄之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解釋,其中部分解釋因相關法規
已有明文、原解釋已無適用情形,或該部原見解根據權責
機關解釋有所變更等由,應予停止適用且不再收錄於上開
釋例彙編,並經旨揭銓敘部109年5月5日令停止適用在案,
爰請各機關學校將旨揭一覽表轉知同仁,避免公務員誤續
援用相關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