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中華民國109年7月14日 府人力字第1090142702號 函
主旨: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 核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 核要點」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