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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人事、主計 | 2020-09-03 | 點閱數: 303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府人力字第1090004631號 函
主旨:有關銓敘部函以,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特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部分)業於民國109年8月27日以該部部法三字第10949611272號、考選部選規一字第1090003647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銓敘部109年8月27日部法三字第109496522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