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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人事、主計 | 2020-10-06 | 點閱數: 234

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109年9月30日府人力字第1090248920號 函
主旨:轉知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資訊及考試規則修正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09年9月26日原民人字第1090054590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旨揭考試預定報名日期為110年5月25日至6月3日止,預定考試日期為同年9月4日至9月5日,請協助廣為宣導;另依修正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規定,自110年
1月1日起,報名是項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合格證書;自113年1月1日起,報名原民特考一、二、三等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
證書,併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