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109年12月4日桃教終字第1090112360號函 主旨:函轉教育部說明有關長期代理教師年資得否併計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疑義案,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7054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