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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惠珍 - 人事、主計 | 2021-05-20 | 點閱數: 281
一、 依據本公所110年2月20日桃市龍民字第1100005252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公民投票案定於110年(以下同)8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將有4個公投案進行全民投票。
三、 本區投開票所將設置73所,本公所前於2月中旬函請桃園市政府各局處、龍潭區內公立學校及政府機關推薦所屬人員擔任選務工作人員。迄今,惟部分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尚有缺額(如附件1),亟需於6月底前補齊。
四、 查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略以,各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在職公教人員(如教師、代理教師、鐘點教師、行政人員、工友、幫廚等單位預算內聘任相關人員,採最廣義公教人員資格認定)。
五、 意願報名者,請於6月4日(星期五)自行填妥報名名冊後逕傳送人事室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