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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蔣竹慧 - 人事、主計 | 2023-03-23 | 點閱數: 61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專員 鄧佳明
電話:03-3322101#7351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0507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2007449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76736800A_1120074499_ATTACH1.pdf、376736800A_1120074499_ATTACH2.pdf)

 

主旨: 轉知銓敘部修正後之「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一次性離退給 與按月攤提計算所據平均餘命標準表」,並自112年6月1日 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銓敘部112年3月21日部退一字第1125547946號函辦理,並 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 查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58條第2項規定以,本法第17 條第4項第2款所定平均餘命,由本保險主管機關(銓敘部) 參考內政部公告之全體國民平均餘命,每3年檢討一次並公 告之。
三、 本標準表前經銓敘部公告並於109年6月1日生效,迄今已屆 滿3年,爰該部依前開規定,重新檢討修正。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