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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蔣竹慧 - 人事、主計 | 2023-03-26 | 點閱數: 75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書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專員 劉姲妏
電話:03-3322101#7321
電子信箱:1003852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 桃人力字第112000159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76736800A_1120001593_ATTACH1.pdf、376736800A_1120001593_ATTACH2.pdf、376736800A_1120001593_ATTACH3.pdf、376736800A_1120001593_ATTACH4.pdf、376736800A_1120001593_ATTACH5.pdf)

 

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預計於112年6月30日起施行「行政院及所屬中央、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人事派免令電子化措施」(以下簡稱派免令電子化措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人事總處112年3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23024868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各1份。
二、 為推動派免令電子化措施,人事總處已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以下簡稱MyData)建置派免令線上檢視系統,並規劃各機關學校使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完成派免令核定後,將由系統自動傳輸派免令資料至MyData,提供公務人員透過「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以電子憑證(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以下簡稱憑證)登入,再至MyData線上閱讀、查詢及列印派免令資料;至派免令副本則規劃以電子公文交換方式傳送。
三、 自112年6月30日起,公務人員派免令可經由憑證登入後,於任何時間、地點取得使用,爰請預為轉知所屬公務人員妥為運用,俾利派免令電子化措施推動。

 

正本: 本處所屬專任人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