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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茂南 - 人事、主計 | 2023-04-13 | 點閱數: 212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承辦人:科員 李寶惠
電話:03-3322101#5608
傳真:03-3366794
電子信箱:04103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12009244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76735000A_1120092443_ATTACH1.pdf)

 

主旨: 函轉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請查照並協助辦理。
說明:  
一、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0日中選務字第1123150126號函辦理。
二、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依上開規定,如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或各鄉(鎮、市、區)公所基於業務需要,洽請貴機關及所屬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時,請惠予協助辦理,並請鼓勵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民政局)、桃園市議會、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11111l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pD2xcEUY0rMSbsxRH0MTIrkEDx48BpUz/view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