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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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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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12004069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2.pdf、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3.pdf、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4.PDF、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5.PDF) |
主旨: | 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之相關函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112年4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3092號函辦理。 |
二、 | 配合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4100085號函、110年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及人事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教育部110年5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64388號函亦自同日起停止適用。 |
三、 | 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