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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蔣竹慧 - 人事、主計 | 2023-05-16 | 點閱數: 6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林易辰
電話:03-3322101#7575
電子信箱:1004248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12004069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2.pdf、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3.pdf、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4.PDF、376735100E_1120040696_ATTACH5.PDF)

 

主旨: 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之相關函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2年4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3092號函辦理。
二、 配合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4100085號函、110年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及人事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教育部110年5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64388號函亦自同日起停止適用。
三、 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