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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惠珍 - 人事、主計 | 2023-06-29 | 點閱數: 229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1~5)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公告時間:112年06月29日至112年7月10日上午9時止

ㄧ、招聘類別及缺額:代理教師:

    實缺  1名  幼兒園教師

二、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三、報名資格:

  1.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8條第3規定,幼兒園教師應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
  2.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略以:「幼兒園教師依規定請假、留職停薪或其他原因出缺之職務,應依下列順序進用代理人員:一、以具相同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代理。」故幼兒園代理教師應具備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
  3. 本校第4次至第5次甄選作業放寬報名資格至具教保員資格者。

四、報名日期:

第一次招考:112年7月10日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二次招考:112年7月11日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三次招考:112年7月12日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四次招考:112年7月13日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五次招考:112年7月14日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五、甄選日期:報到時間:招考當日 13 時00分 至 13 時 10 分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