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約僱人員 李宥瑩 電話:3322101轉7338 電子信箱:10048771@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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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2023525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736800A_1120235251_ATTACH1.pdf) |
主旨: | 112年度本市公務人員協會團體傷害保險,由新光產物保險公司轉換至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接續承保,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本市公務人員協會112年8月22日桃市公協字第112000007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