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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惠珍 - 人事、主計 | 2023-08-24 | 點閱數: 161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約僱人員 李宥瑩
電話:3322101轉7338
電子信箱:1004877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2023525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76736800A_1120235251_ATTACH1.pdf)

 

主旨: 112年度本市公務人員協會團體傷害保險,由新光產物保險公司轉換至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接續承保,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本市公務人員協會112年8月22日桃市公協字第112000007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