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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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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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3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12008457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20084574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084574_ATTACH2.pdf、376735100E_1120084574_ATTACH3.pdf、376735100E_1120084574_ATTACH4.pdf、376735100E_1120084574_ATTACH5.pdf、376735100E_1120084574_ATTACH6.pdf、376735100E_1120084574_ATTACH7.pdf、376735100E_1120084574_ATTACH8.pdf) |
主旨: |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委託經營辦法」、「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投資選擇實施辦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業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民國112年8月2日台管儲二字第1121740218A號令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3辦法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112年8月25日臺教人(四)字第1120076913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