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朱學良 電話:03-3322101#7316 電子信箱:1007031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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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9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企字第112025784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736800A_1120257842_ATTACH1.pdf、376736800A_1120257842_ATTACH2.doc、376736800A_1120257842_ATTACH3.doc) |
主旨: | 轉知交通部(含所屬機關、機構,以下簡稱新機關)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112年9月15日施行,相關法律、法規命令及職權命令條文涉及各該新機關掌理事項者,其管轄機關業經行政院公告自112年9月15日起變更為各該新機關,請查照。 |
說明: | 依行政院112年9月13日院臺規字第1121032982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