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朱學良 電話:03-3322101#7316 電子信箱:1007031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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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企字第112026127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736800A_1120261270_ATTACH1.pdf、376736800A_1120261270_ATTACH2.pdf、376736800A_1120261270_ATTACH3.pdf) |
主旨: | 轉知核能安全委員會(含所屬機關,以下簡稱新機關)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112年9月27日施行,相關法律、法規命令及職權命令條文涉及各該新機關掌理事項者,其管轄機關業經行政院公告自112年9月27日起變更為各該新機關,請查照。 |
說明: | 依行政院112年9月18日院臺規字第1121033555A 號函辦理, 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