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書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約僱助理 楊佩娟 電話:(03)3322101#735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49362@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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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9月2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12026238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原函 (376736800A_1120262381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112年至115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增列「臨時人員」為適用對象,相關訊息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2年9月18日總處給字第1120021265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二、 | 有關本方案變更適用對象等相關資訊,業已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最新消息、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公務福利e化平台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s://www.fubon.com/hwc);洽詢電話:0809-01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