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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惠珍 - 人事、主計 | 2023-10-27 | 點閱數: 7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助理員 陳姿羽
電話:03-3322101#7575
電子信箱:10021560@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12010491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20104918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104918_ATTACH2.pdf、376735100E_1120104918_ATTACH3.pdf、376735100E_1120104918_ATTACH4.pdf)

 

主旨: 函轉行政院「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修正名稱為「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府112年10月16日府社綜字第1120281423號函辦理。
二、 行政院為積極提升各機關人員性別敏感度,於政策規劃關注性別平等議題、服務提供時能落實尊重及維護不同性別、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民眾權益,並擴大性平訓練實施範圍,充實相關課程內容引導各機關加強辦理,爰配合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加強關注不利處境者權益、性平三法修正確保落實性騷擾防治,以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教育訓練計畫於本年實施屆滿等事由,通盤檢討修正旨揭計畫。
三、 檢附原函、修正後「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