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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惠珍 - 人事、主計 | 2023-11-03 | 點閱數: 7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郭芷維
電話:3322101#7531
電子信箱:10038281@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 桃教秘字第112011082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376735100E_1120110822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110822_ATTACH2.pdf、376735100E_1120110822_ATTACH3.odt、376735100E_1120110822_ATTACH4.pdf)

 

主旨: 函轉教育部112年10月20日臺教文(五)字第1122504151A號令修正「教育部獎補助外國人士來臺短期研究要點」第10點、第11點規定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3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47955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函、旨揭要點發布令影本、第10點及第11點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