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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蔣竹慧 - 人事、主計 | 2023-12-07 | 點閱數: 57

 

桃園市政府 書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翁郁晴
電話:03-3322101#735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47126@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2034245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6800A_1120342457_ATTACH1.xls、376736800A_1120342457_ATTACH2.doc)

 

主旨: 為發放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退休公教人員113年春節照護金,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查「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略以,退休公教人員於春節30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自行向原退休機關(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原退休機關(學校)組成專案小組審酌其生活狀況,詳加初核後,填具年節照護金清冊,連同事實表及有關證明文件,層報主管機關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