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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蔣竹慧 - 人事、主計 | 2023-12-13 | 點閱數: 67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何品融
電話:033322101#7316
電子信箱:10029252@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 府人企字第112034211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76736800A_1120342118_ATTACH1.pdf、376736800A_1120342118_ATTACH2.pdf)

 

主旨: 轉知行政院112年9月23日訂定發布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及「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編制表」,除「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第2條第3款、「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第5條第2款,定自113年1月1日施行外,其餘條文及編制表定自112年12月5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12年12月5日院授人組字第1122002193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