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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蔣竹慧 - 人事、主計 | 2024-01-24 | 點閱數: 61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翁郁晴
電話:03-3322101#735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47126@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3002292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76736800A_1130022926_ATTACH1.pdf、376736800A_1130022926_ATTACH2.pdf、376736800A_1130022926_ATTACH3.pdf、376736800A_1130022926_ATTACH4.pdf)

 

主旨: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3年1月11日會同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月19日部退三字第113565700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