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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蔣竹慧 - 人事、主計 | 2024-02-16 | 點閱數: 69

【人事室子女教育補助  通知】

1、本校教職員工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開始申請,申請表格可於webchr雲端差勤系統自行下載直式列印表格均採紙本申請,並於113年3月15日(星期五)前送人事室彙整辦理。

2、初次向本校提出子女教育補助費之申請人員,請繳驗戶口名簿請自行於空白處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蓋章。

3、貴子女如為高中職以上,請檢附繳交學雜費收據正本(如為影本,請自行於空白處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蓋章)(如係利用網路或ATM轉帳者,除應附繳費收據外,並請檢附繳費通知單)。貴子女如為國中以下(含國中),不需繳交任何繳費證明文件。

4、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私立大專院校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事宜,除了事後向原就讀學校繳回教育部之補助(17,500元),亦可採下列作法:建議向就讀學校註冊單位申請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之補助(據同仁表示各校網站都有放棄切結書),該校重新開立繳費單繳納全額註冊費,再依規定向人事室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35,800元。(原就讀學校教育部教育補助、本校子女教育補助僅能擇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