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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竹慧 - 人事、主計 | 2024-04-10 | 點閱數: 3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8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30470652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113學年度起停辦學校為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小龍船分校、西港區後營國小金砂分校、北門區北門國小玉湖分校及六甲區六甲國小湖東分校等4校;114學年度起停辦學校為臺南市南化區西埔國小,欲申請介聘教師請勿填列前開學校。
三、倘經由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調入上開學校者,應無異議接受臺南市超額教師相關安置作業。
四、請欲申請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南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