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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娟 - 教務處 | 2020-03-31 | 點閱數: 401

主旨:「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業經本府109年3月23日府原教字第1090069158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暨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9年3月26日桃原教字第1090004203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電子檔請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局網-法規資訊下載(網址:http://ipb.tycg.gov.tw/)。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吳祖貽先生(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