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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陳佩娟 - 教務處 | 2020-09-03 | 點閱數: 243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109年8月17日109字第1090000051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資訊摘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教師,申請「109年度第2階段推動讀報學校實施計畫」之學校應至少派1位教師參加。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109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假祥安國小3樓視聽館(桃園市平鎮區湧安路45號)辦理。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開辦前1日止,請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報名,開課單位為祥安國小。本案參與人員同意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