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中華民國109年9月3日桃人給字第1090004675號函 主旨:有關銓敘部函釋赴大陸地區居住之遺屬年金領受遺族因受傷或疾病致行動困難,無法親自返臺領取遺屬年金者之發放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銓敘部109年8月31日部退四字第10949673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